关于评选婺城区2009年度
先进少先队组织、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在全区少先队组织中进一步树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典型,全面贯彻落实《辅导员纲要(试行)》,更有力地推进争当“四好少年”、雏鹰争章行动和体验教育活动,团区委、区教文体局、区少工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先进少先队组织、优秀中队、优秀中队辅导员、十佳中队辅导员、二星雏鹰奖章队员、十佳少先队员的评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先进少先队组织
1.认真开展少先队体验教育活动,注重在全队普遍开展,富有成效,并能进行理论和实践上的探索。
2.认真贯彻《辅导员纲要(试行)》,全面开展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活动开展率达100%,少先队活动特色鲜明。
3.少先队基础建设达到“十有十率”标准,组织健全、阵地广泛、制度完善。
4.认真完成市及区少工委各项任务,积极参加辅导员培训及课题研究,少先队基础理论扎实。
(二)优秀中队
能根据大队要求开展队员教育活动,“手拉手”、“雏鹰争章”、主流媒体覆盖率等少先队活动开展较好;中队队员勤奋学习、积极向上;中队集体精神面貌好、充满活力,能在少先队组织中起示范促进作用。
(三)优秀辅导员
1.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思想进步、工作主动,有较强的责任感与事业心。
2.踏实进取,业绩突出,并积极参加辅导员业务培训;苦练本领、勤学理论,论文在区级以上发表或获奖。
3.积极探索少先队工作新路子,以作为赢得信任与支持;注重辅导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并能起到带头作用。
4.担任少先队辅导员2年以上。
(四)二星级雏鹰奖章队员
1.勤奋学习,是学习上的小标兵。学习兴趣浓厚,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爱动脑、勤提问、喜探究;有较强的与同伴沟通的能力,学会与同学合作、交流和分享;各项学习活动成绩较为突出。
2.快乐生活,是生活中的小能手。有热爱生活的信念和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有爱心,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帮助别人,为别人带去快乐。
3.全面发展,是伙伴中的好榜样。德智体等各方面和谐发展;工作踏实,能力较强;积极参加雏鹰争章活动和体验教育活动,认真进行争章技能训练,获10枚以上必修章和5枚兴趣章;积极参加各项少先队活动,能起表率作用。
二、评选要求及时间:
1.评选采取各校大队部推荐和区少工委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各学校要充分重视这次评选工作,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核,积极推荐。
2.各学校要以本次评选为契机,结合体验教育活动,认真总结,发掘典型,广泛开展争当“四好少年”、雏鹰争章活动,树立本单位少先队工作先进典型,努力创造良好的少先队工作氛围。区十佳中队辅导员在优秀辅导员中产生,十佳少先队员在二星级雏鹰奖章队员中产生。
3.优秀名额分配根据各学校中队数、队员数进行推荐,少工委按照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选(优秀中队及优秀辅导员参照20个中队推荐1名,20至30中队推荐2名,30至40中队推荐3名,依此类推;二星级雏鹰奖章队员参照每200名推荐1名的比例进行)。
4.接到通知后,请抓紧做好各项推荐审核工作,并于 3月 12日前将各类评选推荐材料一式一份上报区少工委办公室,联系人:胡桂光联系电话82338897 13566779853;邮箱:tqwsxd@163.com。逾期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1.婺城区先进少先队组织推荐表
2.婺城区优秀中队推荐表
3.婺城区优秀中队辅导员推荐表
4.婺城区二星雏鹰奖章队员推荐表
5、婺城区先进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金华市婺城区委员会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少先队金华市婺城区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评选婺城区2009年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