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比金华市和婺城区第六届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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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通知)

婺区教规201101)号

 

关于评比金华市和婺城区第六届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

为了激励我区广大学校、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参与教育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升我区教科研的水平和层次,促进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金市教规【20115号文件通知精神和《婺城区教育科研工作管理规范》的规定,决定开展金华市和婺城区第六届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此次评比,市区两级同步进行,评比条件、申报办法、申报数量、评比办法等参照市文件要求。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将在各校申报的基础上,在符合条件的对象中择优推荐市先进对象和确定区先进对象。申报材料要求于2011531日前上报区教科所。

附件: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文件:金市教规[2011]5号及其附件。

 

                婺城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开展金华市第六届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规划办、教科所,直属单位,有关高校:

    教育科学研究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创名校、创特色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激励我市广大学校领导、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升我市教育科研水平和层次,促进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金华市教育科研工作管理规范》的规定,决定开展金华市第六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20095月以来,我市教育系统重视教育科研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相应考核表自评总分在90分以上的单位与教育工作者。详见《金华市第六届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考核表》(附件2)、《金华市第六届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考核表》(附件4)中的评比指标。

   二、申报办法

   1.采取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2.申报教育科研先进集体需提供下列材料:《金华市第六届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申请表》;《金华市第六届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考核表》(须进行自评);《课题研究情况统计表》(附件5);《教育教学研究论文(著作)统计表》(附件6)。上述材料均须电脑打字、用A4纸一式3份,依次装订。

    申报教育科研先进个人需提供下列材料:《金华市第六届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请表》;《金华市第六届教育科研先进个人考核表》(须进行自评,表格与工作实绩介绍均电脑打字、复印一式3份,依次装订)。有关证书的复印件1份。

   3.申报材料经县(市、区)教科所、规划办初审,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金华市教科所。同时需报送电子稿。

   4.申报材料请于201165前送市教科所,请勿逾期。

   三、申报数量

    1.教育科研先进集体:直属单位5名(各单位可对照条件推1名,然后由市教科规划办、市教科所初选),开发区3名,兰溪、东阳、永康、婺城区各5名,武义、浦江、磐安、金东区各4名。

   2.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直属单位5名(推荐办法同先进集体),开发区3名,兰溪、东阳、永康、婺城区各6名,武义、浦江、磐安、金东区各5名。

原则上,已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不再报先进个人。

    四、评比办法

   1.6月下旬,由市教科规划办、市教科所组织人员对照条件进行审核,采用查阅有关资料、实地考核、访谈等方式。

   2.7月上旬,由市教育局、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联合审定名单,并在金华教育网上公示10天,最后由市教育局、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发文公布,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

   3.在市级评比的基础上,根据省有关规定,择优推荐部分对象参加省级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科所联系。联系人:叶鑫军;联系电话:82057742

 

                          金华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

 

申报先进集体、个人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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