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金华市小学音乐教师声乐比赛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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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教育局教研室文件

 

金市教研[200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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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金华市小学音乐教师声乐比赛的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

为了提高我市小学音乐教师的演唱水平,促进声乐艺术的交流,决定组织金华市小学音乐教师声乐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小学专职音乐教师。

二、评比要求

1. 参赛者演唱一首歌曲,唱法不限,曲目自选。

2.比赛现场一律不用扩音,伴奏自带(限用伴奏带或钢琴)。

3.演唱要求声情并茂,吐字清晰,具有高位置的共鸣,注重突出音乐审美情感的表现。

三、报到时间、地点

比赛场地设在金华市婺城区柳湖小学多功能厅,参赛者务必于2009610日上午9到达比赛现场报到抽签,下午一点正式开始比赛。

四、参赛名额

义乌、永康、东阳、兰溪可选送3名教师参赛,其它县、区送2名,承办方多送1名。

五、其它

请各县(市、区)做好安全、组织参赛工作,音乐教研员负责带队并参与评比;参赛者的名单表格于65号前发送李思慧的邮箱,地址是:CZjhlsh@sina.com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小学音乐教师   声乐比赛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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