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2009年
招考录用教师工作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学[2003]244号文件精神和婺城区师范类毕业生需求的实际情况,经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党组研究,并报请区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公开招考录用教师。
一、报名条件
2009年国家计划内师范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的婺城区籍生源(不含市开发区 )的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原则要求所学专业在本区学校教学计划中开设。
二、报名时间
2009年7月15日至7月17日。
三、报名地点
婺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人事科(金华市婺城区行政中心2217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
1、毕业生持报到证、户籍证明或户口本报名。学生档案必须在2009年7月30日前送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优秀毕业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家庭毕业生,获各类荣誉、奖学金等需验审有效证件(交复印件)。
五、考试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六、咨询电话:0579-82319872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09年6月20日
婺城区2009年师范类毕业生招考简章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区将于2009年7月面向应届师范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考录用教师。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1、2009年国家计划内应届计划内(招生计划有)师范类毕业生。
2、须具有婺城区户籍生源(不含市开发区)和相应的教师资格。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具有岗位所要求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二、招考名额
按学校人员编制及需求共录用各学科毕业生70名(含音、美、体考生)。(另面向社会招收数名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招考办法另行公告)
音、美、体毕业生须参加公共课笔试,考试入围的考生单列进行专业课考核,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比例与其他学科比例相同。
经批准可以招收外区县户籍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或“211工程”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需学科相对应)的学校,经学校考核并经教文体局批准的考生也需参加区统一组织的考试、考核,成绩确实优秀的录用指标单列。
三、考试录用办法
公共课笔试成绩排名在倒数10%以内的不再参加学业考核,其余
按公共课笔试的30%、综合学业成绩考核的70%、再加奖励加分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本科、大专、小教大专、音美体四类排出名次,择优录用。(各学院间录取比例要求基本一致)。
四、体检及其他
以教师资格认定标准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被录用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金华市婺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咨询电话:0579-82319872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二OO九年六月二十日